建筑给排水系统的结构组成
发布时间:2015年11月18日 09:37 阅读:14405
返回 来源:
泽德
建筑给排水系统分为给水系统和排水系统,给水系统又分为生活给水系统、生产给水系统和消防加 水系统;排水系统分为生活排水系统、工业废水排水系统和雨(雪)水排水系统。
1.建筑给水
民用建筑给水通常分生活给水系统和消防给水系统。生活给水系统一般含冷热水系统;消防给水系统一般含消火栓给水系统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。
建筑给水的主要组成:
(1)引入管。引入管又称进户管,是从室外供水管网接出,一般穿过建筑物基础或外墙,引入建筑 物内的给水连接管段。每条引入管应有不小于3%o的坡度坡向外供水管网,并应安装阀门,必要时还 要设泄水装置,以便管网检修时放水用。
(2)配水管网。配水管网即将引入管送来的给水输送给建筑物内各用水点的管道,包括水平千管、 给水立管和支管。
(3)配水器具。配水器具包括与配水管网相接的各种阀门、给水配件(放水龙头、皮带龙头等)。
(4)贮水池、高位水箱及加压装置。当外部供水管网的水压、流量经常或间断不足,不能满足建筑 给水的水压、水量要求,需设贮水池或高位水箱及水泵等加压装置。
(5)水表。水表用来记录用水量。根据具体情况可在每个用户、每个单元、每幢建筑物或一个居住 区内设置水表。需单独计算用水量的建筑物,水表应安装在引入管上,并装设检修阀门、旁通管等。 通常把水表及这些设施通称为水表节点。室外水表节点应设置在水表井内。
2.建筑排水
民用建筑排水主要是排出生活污水、屋面雨(雪)水及空调冷凝水。一般民用建筑物如住宅、办公楼等可将生活污(废)水合流排出,雨水管单独设置。
建筑排水系统的主要组成;
(1)卫生器具及地漏等排水泄水口。
(2)排水管道及附件。
①存水弯(水封段)。存水弯的水封将隔绝和防止有异味、有害、易燃气体及虫类通过卫生器具泄水口侵入室内。常用的管式存水弯有S形和P形。
②连接管。连接管即连接卫生器具及地漏等泄水口与排水横支管的短管(除坐式大便器、钟罩式地漏外,均包括存水弯),亦称卫生器具排水管。
③排水横支管。排水横支管接纳连接管的排水并将排水转送到排水立管,且坡向排水立管。若与大便器连接管相接,排水横支管管径应不小于100 mm,坡向排水立管的标准坡度为0.02。
④排水立管。排水立管即接纳排水横支管的排水并转送到排水排出管(有时送到排水横干管)的竖直管段。其管径不能小于DN50或所连横支管管径。
⑤排出管。排出管是将排水立管或排水横干管送来的建筑排水排入室外检查井(窨井)并坡向检查井的横管。其管径应大于或等于排水立管(或排水横干管)的管径,坡度为1%~3%,最大坡度不宜大于15%,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,应尽可能取高限,以利于尽快排水。
⑥检查井。建筑排水检查井在室内排水排出管与室外排水管的连接处设置,将室内排水安全地输至室外排水管道中。
⑦通气管。通气管即顶层检查口以上的立管管段。它排除有害气体,并向排水管网补充新鲜空气,利于水流畅通,保护存水弯水封。其管径一般与排水立管相同。通气管口高出屋面的高度不得小于0.3m,且应大于屋面最大积雪厚度,在经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面上,通气管口应高出屋面2 m。
⑧管道检查、清堵装置。管道检查、清堵装置如清扫口、检查口。清扫口可单向清通,常用于排水横支管上。检查口则为双向清通的管道维修1:3。排水立管上的检查口之问的距离不大于10 m,通常每隔一层设一个检查口,但底层和顶层必须设置检查口。其中心应在相应楼(地)面以上1.00 m处,并应高出该层卫生器具上边缘0.15 m。
返回顶部 | 返回列表